第十二章 他的姓氏配不上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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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姓氏配不上我
樂天畢竟隻是一個九歲的孩子,她以為隻要板起小臉,就能藏住喜怒哀樂,卻不知她眼裡的歡喜已經一攬無餘,雀躍著想要溢位來了。
看在錢夫人眼裡,想要掐死樂天的念頭又多了幾分。
“怎麼?嫌少?”錢夫人冷冷地說道。
樂天眨眨眼睛,對啊,這纔是
他的姓氏配不上我
婚後十年若無子女,予銀百兩,苗坤出舍歸籍,男婚女嫁各不相乾;
若有子女,妻先亡故,子女尚未長成,則予銀三百兩,妻死出舍,子女交由陽氏親族撫養;若子女已長成,苗坤可自行決定去留,若留在陽家,可享子女奉養,死後入陽家祖墳。
文書上不僅有雙方的簽字畫押,還有蘭安縣衙的戶印、陽家親戚長輩以及中人的印鑒。
做了這麼多年的誥命夫人,錢夫人一眼便知這份入贅文書合乎律法,真實有效。
不過,這個入贅的苗坤和她的女婿薛坤有何關係?
她抬起頭,卻是看向代夫人,代夫人見她看過來,冷冷一笑:“姑太太,你現在後悔也晚了,外甥女和薛坤已經成親了,且,這還是禦賜的親事。”
錢夫人在心裡又罵了一句“老賤人”,強忍著要把代夫人撕碎的衝動,揚揚那份契書,對代夫人說道:“想來大嫂也是被奸人矇蔽,一場姑嫂,我就不計較了,但還是要提醒大嫂,此苗坤非薛坤也,不是同一個人。
薛坤乃武進士,他祖籍玉縣白石村,這也並非秘密,兵部一查便知。
而這份契書上的苗坤,卻是黃蘆縣人氏,名字不同,籍貫也不同。”
代氏揚了揚眉,“哦”了一聲,衝著樂天揚揚下巴:“我懶得理她,丫頭你來告訴她。”
樂天等的就是這個。
她不緊不慢又從匣子裡拿出第二份文書:“這份文書是薛坤在黃蘆縣的投靠文書。當年玉縣地動,薛坤家破人亡,無家可歸,他便去了黃蘆縣投奔改嫁的母親,薛母改嫁的那家姓苗,薛坤為了討好繼父,便改名苗坤。
可惜無論苗坤如何伏低做小,依然受儘白眼,他便不告而彆,給一位欠錢跑路的行商做了護院,並且跟隨行商來到蘭安縣。
可惜他的運氣不好,那名行商還是被債主找到送進大牢,苗坤不但冇有拿到工錢,還差點跟著行商一起坐牢,就連身上僅剩的銀子也被債主搜颳走了。
他走投無路時,機緣巧合遇到我舅舅,當然,也有可能這所謂的機緣也是他製造的。
我舅舅知恩圖報,把他帶回家,做了一名護院。
一年後,我舅舅意外身亡,薛坤自請入贅,為陽家傳宗接代!”
錢夫人的眉頭越蹙越緊,藏在袖子裡的拳頭握緊又鬆開,終於還是接過了這第二份文書。
文書上清清楚楚寫著薛坤祖籍玉縣白石村,因地動家產皆失,迫不得已來黃蘆縣投靠親戚,並認苗乙為父,改名苗坤。
這兩份文書擺在麵前,錢夫人還有什麼不明白的。
兩地相隔千裡,衙門戶籍案錄並不相通,薛坤就是鑽了這個空子,先是在蘭安縣入贅,後又回到玉縣,根據玉縣衙門戶籍存檔重新辦理籍牌和路引,再以玉縣的戶籍參加武試,隱瞞了他是贅婿的事實。
即使梁大都督派人調查,也隻是去了玉縣,壓根不知道他曾在蘭安縣入贅,除非有蘭安縣的人將他認出來,還要有這些文書在手,否則薛坤此舉便是天衣無縫。
這個薛坤,就是一個騙子!
注:贅婿三代不能科舉不是作者杜撰的,參考《大明律》和明中期科舉案例。本文雖然架空,可也不會完全放飛自我,所以不會離譜到無腦的地步,放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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