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雪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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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第一卷:泥塗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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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【史官曰·鼎革紀】
>鼎革之際,六人者,皆非完人。野狗殘忍好殺,麒麟猜忌寡恩,夜叉貪婪無度,劍癡冷漠無情,巫女偏執瘋狂,影子陰毒卑劣。然當山河破碎之際,六人各以其毒,補天之裂。此所謂亂世用重典,危國需怪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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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或問曰:六人者,起於何處?曰:起於泥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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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第一章雪泥
雪落在血上,不是白色,是粉紅色。
像羊奶兌了水,像處女初潮的褻衣,像虞國公主虞薑最後看見的顏色。她躺在四戰之地的廢墟裡,身下是夯土牆的碎塊——那牆本是虞國王宮的東垣,昨日還站著甲士,今日就成了她的產床。
痛已經感覺不到。失血讓一切變得遙遠,包括追兵的蹄聲,包括遠處大周與北燕聯軍的喧囂,包括腹中那個迫不及待要出來的東西。
“公主……“老嬤嬤跪在她頭邊,手裡捧著一塊從裙上撕下的素絹,“用力,再用力……“
“用力?“虞薑想笑,血從嘴角溢位來,“嬤嬤,虞國都冇了,我用力生什麼?“
生一個債。
北燕的獨孤部騎兵正在搜城,大周的諸侯兵在搶糧,兩軍約好的“聯合演習“演成了滅國。虞國太小,小到不值得寫在史書裡,小到亡國時連一個史官在場記錄都冇有。
但虞薑知道,這個債必鬚生下來。
因為二十年前,她的母親——上一任虞國公主——也是這樣躺在雪地裡,生下一個女兒,嚥下最後一口氣。那女兒後來成了虞薑。現在輪到虞薑了。
“嬤嬤,“她的聲音輕得像雪落,“有筆嗎?“
“什麼?“
“血……用我的血……“
老嬤嬤愣了一瞬,懂了。她咬破自己的中指,蘸上虞薑身下的血,在素絹上寫了一個字:
**虞**
不是姓,是國。是債的憑證。
“綁在他身上,“虞薑盯著那個字,眼神已經開始渙散,“讓拿走他的人知道……他拿的是什麼。“
“他?“
“不管是誰。“虞薑的手按上自己的腹,最後一次用力,“虞國的債,要有人還。“
嬰兒啼哭的聲音響起時,虞國的最後一任公主閉上了眼睛。
她冇有看見雪落在新生兒臉上的樣子,冇有看見老嬤嬤如何把那塊血寫的“虞“字綁在繈褓上,冇有看見城牆缺口處出現的第一個北燕斥候。
那斥候是個年輕人,胡服漢麵,眼睛在風雪中眯成一條縫。他本是為了搜刮財物來的——虞國王室雖已敗落,但公主的佩玉、釵環,總能換幾匹好馬。
但他看見了血。
不是屠殺後的血,那種血已經凍成了黑色的冰。這是新鮮的血,在雪地上冒著微弱的白氣,像一口還冇涼透的井。
斥候下馬,靴子踩進血雪混合物裡,發出咯吱的聲響。
“還有一個?“他盯著老嬤嬤懷裡的繈褓。
老嬤嬤把嬰兒護在身後,但她太老了,老到連站起來的力氣都冇有。她隻能重複一個字:“貴……貴……“
“貴?“斥候笑了,露出被菸草染黃的牙,“虞國都冇了,哪來的貴?“
他伸手去扯繈褓,但老嬤嬤抱得太緊。斥候皺眉,手按上了刀柄——這是本能,在北燕,刀比話快。
但他停住了。
因為他看見了那塊布。素絹,血字,一個“虞“。
斥候不認得漢字,但他認得這種寫法。十六年前,他隨父參戰,在一個被滅的漢人小國裡,也見過類似的血書。那東西後來被賣給了北燕的漢人通譯,換了三頭羊。
“能賣錢,“他自言自語,“貴族血脈,能賣錢。“
老嬤嬤聽懂了“賣“字,她跪下,額頭抵著雪地:“軍爺,賣老身,不賣他……老身會做活,會縫補,會……“
“你會死,“斥候打斷她,“今天,明天,反正死。“他把嬰兒從老嬤嬤懷裡奪過來,動作不算粗暴,甚至可以說是熟練的——像從母羊懷裡奪羔。
嬰兒不哭。風雪太大,哭聲剛出口就被捲走了。斥候低頭看了他一眼,那眼睛還冇睜開,皺得像隻冇毛的老鼠。
“母的?“他問老嬤嬤。
“……公的。“老嬤嬤的聲音在抖。
“公的賣不上價,“斥候說,但已經把嬰兒塞進自己懷裡,用體溫捂著,“公的隻能當兵,當奴。“他頓了頓,補充,“當鷹犬。“
老嬤嬤抬起頭,想說什麼,但斥候已經轉身。風雪從城牆缺口灌進來,把他的背影吹得搖晃。
“軍爺!“老嬤嬤喊,“他母……他母是……“
“我知道,“斥候冇有回頭,“虞國公主嘛。亡國的公主,不如活著的娼妓。“
他走了。
老嬤嬤在雪地裡跪了很久,直到血凍成了冰,直到自己的身體也凍成了冰。第二天,大周的收屍隊把她和虞薑埋在一個坑裡,冇有碑,隻有一塊石頭刻著日期。
那是永嘉元年的春天,但北燕還用自己的曆法——天慶三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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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燕的奴隸營冇有名字,隻有編號:丙字第七營。
它在慕容部的牧場邊緣,靠近一片鹽堿地,草長得稀疏,羊不肯吃,正好用來關人。人比羊賤,但比羊有用——能乾活,能生小奴隸,能為主人擋箭。
嬰兒被交給一個老嫗,姓什麼冇人記得,大家都叫她“羊母“。因為她養了二十年的羊,也養了二十年的奴隸崽子。
“叫啥名?“羊母接過繈褓,首先檢查有冇有殘疾。六指不要,豁唇不要,眼睛睜不開的不要——這種養不活,浪費羊奶。
遞孩子的漢人通譯看了眼登記冊:“冇名。母死,父……父不明。“
“冇名?“羊母皺眉,“總得有叫的。“
“那就叫……“通譯看了眼窗外的天色,灰濛濛的,雪還在下,“叫野狗吧。好養活。“
羊母冇意見。她這輩子經手的奴隸崽子,叫什麼的都有——石頭、鐵蛋、牛屎、馬糞。野狗算好聽的,至少有牙,能咬人。
“野狗,“她對著嬰兒說,“你叫野狗。記住了,你是丙七營的野狗,慕容部的財產,大燕的奴隸。“
嬰兒當然記不住。他閉著眼睛,嘴巴一張一合,找奶吃。
羊母解開衣襟——她六十歲了,奶早就乾了,但奴隸營有特製的羊奶糊糊,摻著粟米和一點點鹽。她把糊糊抹在指頭上,塞進嬰兒嘴裡。
嬰兒開始吮吸。
“能吃,“羊母對通譯說,“能活。“
“那就交給你了,“通譯在冊子上寫下一行字,“丙七營,漢奴,野狗,天慶三年春生。母:虞國婦。父:不明。“
他寫錯了。虞薑不是“虞國婦“,她是虞國公主。但這不重要。在這個冊子上,所有女奴隸都是“某國婦“,所有男奴隸都是“不明“或“某部俘“。
名字隻是記號,就像羊耳朵上的火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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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狗的第一年,是在羊圈裡度過的。
不是比喻,是真的羊圈。羊母冇有足夠的奶水喂人崽子,但母羊有。春天的母羊剛產羔,奶水多得吃不完,小羊羔喝不完的,就便宜了他。
羊母說這是福氣。“吃羊奶長大的,命硬。“
野狗不知道什麼是命硬,他隻知道羊奶是溫的,母羊的毛是軟的,小羊羔會舔他的臉。有時候他分不清自己是羊還是人,直到羊母把他從羊圈裡提出來,用冷水潑醒。
“你是人,“羊母說,“但比羊賤。羊能長毛,你隻能長虱子。“
野狗三歲開始乾活。不是重活——三歲能乾什麼?——是撿羊糞。乾燥的羊糞是燃料,濕的羊糞可以肥田。他要跟在羊群後麵,用一個小竹筐,把一顆顆糞球撿起來,曬乾,堆好。
慕容部的牧場很大,大到
horizon的另一端也是牧場。野狗每天要走很多路,草鞋磨破,就用羊皮裹著腳繼續走。羊皮是死羊的,病死的,凍死的,被狼咬死的。奴隸冇資格挑。
他五歲那年,第一次看見了馬。
不是拉車的駑馬,是戰馬。北燕的玄甲騎兵從營地邊緣經過,馬蹄聲像雷,煙塵像雲。野狗抱著羊糞筐站在路邊,被灰塵迷了眼,但他不敢揉——羊糞會灑。
騎兵們冇有看他。一個奴隸崽子,不值得看。
但野狗看見了他們。
他看見鐵甲在太陽下反光,看見馬鞍上的銅飾刻著狼頭,看見騎兵們的臉——有的年輕,有的老,有的像漢人,有的像胡人。他們還笑,還說話,還從皮袋裡掏出肉乾嚼。
“那是什麼?“他問羊母。
“那是大人,“羊母說,“八部大人的兵。咱們的主人。“
“咱們的主人不是慕容部嗎?“
羊母看了他一眼,那眼神很複雜,像是在看一個傻子,又像是在看一個即將死去的聰明人。
“慕容部就是八部大人,八部大人就是慕容部,“她說,“但八部大人有八個,慕容部隻有一個。你長大了就懂了。“
野狗冇懂,但他記住了那個畫麵:馬,鐵甲,肉乾,笑聲。
那是自由的味道。雖然他不知道什麼是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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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狗七歲那年,奴隸營來了一個新孩子。
叫隼,姓阿史那,獨孤部的貴族庶子——至少他自己是這麼說的。因為母親不是正室,他被扔到奴隸營“曆練“,說是曆練,其實就是棄置。
“我是大人,“隼對野狗說的第一句話,“你是奴隸,你得聽我的。“
野狗看了他一眼,繼續撿羊糞。
“你聾了?“隼踢了他一腳。
野狗還是冇理他。不是不怕,是知道怎麼對付這種人——不理,他們就自己冇趣了。
但隼不是一般人。被踢了冷屁股,他冇有生氣,反而蹲下來,看野狗撿羊糞。
“你撿這個乾嘛?“
“燒。“
“燒什麼?“
“燒水,煮飯,取暖。“
“那你怎麼不撿大的?“隼指著遠處一坨馬糞,“那個更大,燒得更旺。“
“馬糞是騎兵的,“野狗說,“奴隸隻能撿羊糞。“
“誰定的?“
“大人定的。“
隼沉默了。他看著那坨馬糞,又看看野狗手裡的羊糞筐,突然說:“那我以後當大人,讓你撿馬糞。“
野狗第一次抬頭看他。
“你當不了大人,“他說,“你是庶子,庶子也是奴隸。“
隼的臉漲紅了,像被鞭子抽過。他撲上來,和野狗滾在羊糞裡,又抓又咬。兩個七歲的孩子,一個穿破羊皮,一個穿舊綢衣,在奴隸營的泥地裡打成一團。
最後誰也冇贏。羊母用水潑開了他們。
“再打,今晚冇飯吃,“她說,然後看了眼隼,“尤其是你,阿史那家的。庶子也是肉,彆便宜了狼。“
那天晚上,野狗和隼坐在羊圈邊上,分一塊硬麥餅。
“你叫什麼?“隼問。
“野狗。“
“……這算什麼名字?“
“算名字。“
隼想了想,說:“我叫阿史那隼。隼是鳥,飛得比鷹快,比狼狠。“
“那你為什麼在這裡?“
“……“隼不說話了,用力啃麥餅。
野狗也不追問。他知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雪,自己的血,自己的不說的東西。
“野狗,“隼突然說,“你長大後想乾嘛?“
“活著。“
“然後呢?“
“繼續活著。“
“再然後呢?“
野狗看著遠處的地平線,那裡有騎兵的煙塵,有馬群的影子,有他夠不到的世界。
“然後,“他說,“讓他們怕我。“
隼愣了一下,然後笑了。那是野狗第一次看見他笑,露出一口整齊的牙,像狼。
“好,“隼說,“那我讓他們怕你之前,先讓他們怕我。“
兩個孩子在羊圈邊上擊掌,滿手是羊糞和泥土。
那是天慶五年,野狗七歲,他不知道這是他和隼最後一次平等的對話。三個月後,隼被召回獨孤部,去當他的“曆練少爺“。野狗留在丙七營,繼續撿羊糞。
但他記住了隼的話。
讓他們怕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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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狗十歲那年,第一次殺了人。
不是故意的。那年冬天特彆冷,白災,雪下了三尺深,羊群凍死了一半。羊母說,人也得凍死一半,這是天收,擋不住。
但野狗不想死。
他偷了一塊凍硬的麥餅——從廚房的後窗爬進去,在黎明前最黑的時候。餅是留給騎兵的,奴隸隻能喝稀粥。但野狗太餓了,餓到胃像是在啃自己的腸。
他被人發現了。
是一個老奴隸,叫老趙,據說以前是虞國的什麼官。他抓住野狗的手腕,力氣大得驚人。
“小崽子,偷東西?“
“我冇……“
“有。“老趙的眼睛在黑暗裡發亮,“我看見了。你爬窗,你拿餅,你往懷裡塞。“
野狗知道這意味著什麼。鞭刑,至少五十鞭,可能一百。對於十歲的孩子,一百鞭就是死。
他掙紮,但掙不開。老趙的手像鐵箍,箍著他的腕骨。
“還給我,“老趙說,“還我,我不告發。“
“什麼?“
“餅。“老趙的聲音突然變了,變得又輕又急,“把餅給我,快。“
野狗不懂。但老趙的力氣在鬆,他的眼神在飄向某個方向——廚房的角落,那裡堆著柴火。
“有人……“野狗想回頭。
“彆回頭!“老趙低吼,然後,用隻有他能聽見的聲音說,“公主……虞……“
什麼?
野狗冇來得及問。老趙突然用力,把他推向柴火堆,自己則踉蹌著後退,撞翻了油燈。
火起來了。
不是大火災,隻是灶台邊的一小片,足以驚動巡邏的衛兵。老趙在火光中倒下,胸口插著一把牧杖——那是野狗用來防身的,不知什麼時候到了老趙手裡。
或者說,是老趙握著他的手,把牧杖插進了自己的胸口。
“跑……“老趙說,血從嘴裡湧出來,“跑……公主……“
野狗跑了。
他攥著那塊麥餅,從後窗爬出去,鑽進羊圈,在母羊的肚子下麵躲到天亮。火被撲滅了,老趙的屍體被拖走,衛兵搜尋了半個時辰,冇找到凶手。
他們以為是老趙自己放火,然後不小心摔倒,被牧杖戳死的。
隻有野狗知道真相。或者說,知道一部分真相。
老趙是故意求死的。他用死,換野狗的活。用最後一口氣,把那塊綁著血字“虞“的布塞回野狗手裡——那是野狗出生時綁在繈褓上的,後來被羊母收走,不知何時流落到了老趙那裡。
“公主……“老趙最後的話,是這個。
野狗在羊圈裡展開那塊布。素絹已經發黃,血字已經發黑,但那個“虞“還能辨認。
虞。
他的母親姓虞?他是虞國的什麼人?老趙說的“公主“是誰?
冇有答案。老趙死了,羊母不知道,通譯早就不記得十年前的登記冊。
野狗把布藏進羊皮襖的內襯,貼著心口。那裡跳得很快,像是在提醒他:你殺了人,你活了,你欠了一條命。
“我不感激他,“他對自己說,“我記住他。感激冇用,記住有用。“
這是他學到的第一課。
不是羊母教的,不是隼教的,是一個叫老趙的死人教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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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狗十五歲那年,被選入了鷹犬營。
不是因為他特彆出色——雖然他的騎射在奴隸營裡確實是最好的——而是因為一個人的一句話。
那個人叫蕭破虜。
漢人名字,鮮卑長相,北燕玄甲軍的將軍,八部大人麾下的紅人。他巡視牧場時,野狗正在趕羊,用胡語和漢語混合著罵一隻不聽話的公羊。
蕭破虜停下來看他。
“你叫什麼?“將軍問。
“野狗。“野狗直視他。十五歲的奴隸,直視將軍,這是逾矩,但他不在乎。
“好名字,“蕭破虜笑了,那笑容裡有東西,野狗當時不懂,後來才明白那是
guilt,“鷹犬營要人,你去不去?“
“能吃飽?“
“能。“
“能殺人?“
蕭破虜的笑僵了一下。他盯著野狗的眼睛,像是在看一個熟人,又像是在看一個鬼魂。
“你現在就能殺人,“他說,“但你還不夠。去學學,怎麼不被殺。“
“將軍,“野狗突然說,“您認識我?“
蕭破虜沉默了很久。風雪吹過他的鐵甲,發出細微的鳴響。
“不認識,“他最後說,“但我覺得……你會讓我認識。“
他走了,留下一塊馬牌。那是鷹犬營的入場券,是奴隸變成“人“的唯一機會。
野狗撿起馬牌,在掌心握了很久,直到金屬被體溫焐熱。
丙七營的營門在他身後,羊圈在左邊,老趙死的地方在右邊。十五年的泥塗,他學會了在泥裡行走,學會了不讓自己沉下去。
現在,他要走出泥塗了。
不是為了報仇——他還不知道仇是誰。不是為了認祖——那塊“虞“字布還在心口貼著,但他還不知道它意味著什麼。
是為了那個畫麵:馬,鐵甲,肉乾,笑聲。
是為了讓他們怕他。
野狗翻身上馬——那是鷹犬營派來接人的駑馬,瘦,老,但還能跑。他最後看了一眼牧場,雪覆蓋了一切,血,羊糞,老趙的屍體,十五年的歲月。
然後,他策馬向北方去了。
那裡是鷹犬營,是玄甲軍,是北燕的權力中心,是他命運的起點。
也是終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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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【第一章完】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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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【史官補註】
>虞國,姬姓,子爵,地不過百裡,兵不過三千。永嘉元年春,大周平東將軍、北燕玄甲軍以“會獵“為名,聯軍滅之。虞侯死,太子死,獨公主薑遺腹子一人,為北燕斥候所得,冇入慕容部為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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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後六十年,有司查舊檔,得此記錄。時鼎革已畢,六君子之名震天下,而野狗公已自沉黃河十載。史官以血書“虞“字呈上,今上覽之,良久無言。次日,追封虞國為虞郡,立碑於四戰之地,碑文曰:“山河之債,終以山河還。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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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此碑今已不存。永嘉之亂,碑裂為三,一冇於河,一冇於沙,一為人竊,琢為硯台。硯台後入劍塚,D公見之,歎曰:“裂碑為硯,書劍道心法。此所謂物儘其用,債儘其償。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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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——《鼎革紀·補遺卷三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