隻因妹妹4歲時被小男孩推了一下,我媽就讓我女扮男裝保護妹妹。
她更是利用職務之便向全校隱瞞我是女孩的事實。
不僅給我狠狠束胸,還給我剃寸頭,逼我穿帶假器官的短褲。
就連衛生巾都不讓我用,理由是怕彆人看到懷疑。
我實在無法忍受,在18歲這天向我媽提出抗議,她卻說:“再忍忍吧,等你妹上大學就好了。”
好,既然她不仁,那就彆怪我讓教育局指導組看看她是怎麼當老師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