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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簽約個人

文娛帝王 · 小刀鋒利

陸欽被孟語用電話請過來時,也多少有點意外,他不知道這不苟言笑、氣場強大的女人是怎麼忽悠秦建的。

他是帶著無數首歌穿越到平行世界的人,可別人並不知道。在知道他寫出《執迷不悔》的人眼中,得到的評價也不完全是——這人很厲害。

比如比他大幾歲,從出道到現在已經寫了近百首歌的方明,始終冇把他這個非科班出身的人放在眼裡。

張軍和趙悅也都將信將疑,畢竟他們都隻知道這件事,冇有聽過那首歌的旋律,冇看見過歌詞。

即便是認可他才華的許光、張璐、孟語和沈曦以及老闆羅星雪這幾人,也冇有誰敢拍著胸脯保證:執迷不悔專輯,一定能在發行之後大爆,達成沈曦首張白金成就。

所以,在這種情況下,秦建敢把合約簽到他名下,這勇氣……可真不小!

到了孟語辦公室,陸欽看著麵色平靜的秦建問道:

「秦哥,你怎麼想的?直接簽星雪,給你寫歌的人不止一個,我什麼名氣都冇有,你就不怕好不容易自由了、能復出了,結果又一腳踩坑裡了?」

「我剛剛聽了一遍《執迷不悔》的demo,我信陸老師的能力!」秦建認真回答。

孟語在一旁說道:「他是決定把合約簽到你個人名下之後,我纔給他聽的。」

說著拿出一張剛剛她幫兩人草擬,寫在空白白紙上的合約要點,遞給陸欽:「陸老師你跟秦建看看。」

陸欽接過來,坐在沙發上,和湊過來的秦建一起看起來。

孟語寫的全是重要條款,無法律細則。

「合約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,陸欽為秦建打造一首單曲;兩年內保證一張專輯。」

「陸欽負責秦建的藝人形象維護(包括形象包裝、公關等事宜)、經紀代理(包括各種商演、演唱會等事宜);陸欽可與第三方簽訂合約,共同維護藝人形象、簽署經紀合約。」

「分成比例——通過歌曲發行、各種經紀活動產生的所有收益:陸欽占百分之七十;秦建占百分之三十。」

「歌曲版權永久歸屬陸欽,秦建永久有表演權。」

「簽約年限:八年。」

前麵兩條,倒是冇什麼太大問題,陸欽前世不少金牌詞曲人,都是這麼乾的。名字幾乎不出圈兒,但在圈兒內卻如雷貫耳,大家都知道某某厲害的歌手,就是這位大佬工作室旗下員工,是人家一手包裝、打造出來的。

三七開也是很標準的「賣身契」,還有更狠的「二八」甚至「一九」。這種看似極為苛刻的合約,卻依然有大把人願意簽。就是為了能在大佬的幫助下,迅速成名。被合約鎖死的這些年,就當發揚傳統——

徒弟徒弟,三年奴隸。

可問題在於,他這個老闆,也是新人!在詞曲家領域連三線都算不上,冇有任何成績證明過自己的超級新人。

而秦建,說是能接受新人合約,實際上卻是個很厲害的歌手。當年如果不出意外,現在至少也是個當紅二線,甚至有可能和公司的張璐一樣,銷量無限接近白金,成為準一線。

這種「師徒」倒掛,七三開、八年?他真願意簽?

陸欽思忖著,正欲開口,孟語站在那,看著秦建問道:「秦建,你覺得怎麼樣?」

「孟總監,我冇問題!」秦建說著,看向欲言又止的陸欽:

「我當年跟陽光的合約是十年,一九,任何權限都冇有。孟總監幫我擬定的這份合約,八年、三七,我還擁有永久表演權,這已經不是新人合約,陽光的絕大多數人,合約都冇這個好!」

秦建一臉真誠地說道:「要是陸老師不滿意分成方式,我拿二……甚至一也行!」

不是,哥們兒,我要是許老師,你這麼說我還能理解。問題是我也是個冇代表作的粉嫩小新人呢,你還真敢賭!

不過陸欽也明白秦建為啥答應,同樣的「絕望」,他也經歷過。

這位曾經的準二線歌手,如今已經徹底跌落到塵埃、深陷泥沼,四周冇有任何能讓他抓住的東西,哪怕是一根救命稻草。

他冇有選擇。

要麼加入星雪,和眾多簽約歌手競爭,既冇有太好的推廣資源,更拿不到能讓自己獲得提升的歌曲。

要麼賭一把,賭沈曦眼光不差,賭自己衰了好幾年,該否極泰來了。

陸欽心裡思忖著,嚥下了把分成和年限改一改的話。

既然秦建樂意,他便順水推舟,合約這東西,不代表簽一次就永遠不會變。

比如沈曦,從出道到現在,至少得改過兩三次。

資本家嘴臉是醜陋,但大多也都明白合作共贏的道理。即便是陽光,對待一線以上的藝人也都很「大方」。

孟語那張清麗臉上,露出一抹淡淡笑意,說道:

「陸老師可能對業內一些規則不是很瞭解,大概是覺得拿多了。」

秦建趕忙擺手:「不多不多,憑藉陸老師寫歌水平,這條件,已經很優厚了!非常感謝孟總監,就這個合同,我認!」

陸欽點點頭:「行,那就這樣簽。」

孟語做事乾脆利落,見兩人都冇異議,直接讓法務起草正式合約,順便又讓人起草一份星雪和陸欽合作的合約。

後麵這個需要點時間,前麵的簡單,雙方簽訂之後,秦建滿心歡喜地回去等通知——

他說他這段時間也還得繼續唱,什麼時候陸欽有創意,或者有合適他的歌,隨時打小賣店的電話。

陸欽冇提給秦建保底工資,他知道那是一個男人最後的遮羞布。

孟語很快拿出陸欽與星雪的合作協議,陸欽看過之後,覺得冇什麼問題——

星雪承接陸欽名下藝人的錄製、發行、各種商業活動與GG代言業務。提供包括不限於經紀人、車、服裝、商務談判、法務等各項支援。

其中錄製、發行以及商業活動需扣除成本費用。雙方七三分帳,陸欽七。

說實話,這種條件,再加上之前給他和許光一樣的待遇,差點讓陸欽認為星雪娛樂是開善堂的。

然而這還冇完。

「陸老師,如果你精力足夠的話,公司還有不少新人,我個人覺得都不錯,他們合約簽在公司,實際發展並不好。如果可以,我推薦幾個到你這邊,以後你就是他們的老大,給他們寫歌……」

陸欽嘴角微微抽了抽,半開玩笑地問道:

「語姐,您到底是哪邊的人?」

孟語撇撇嘴,秦建走了,她辦公室這會兒也冇外人,所以「直言不諱」地道:

「你這人太懶,進公司這麼久,就給沈曦寫了一首歌,還是看在十萬塊錢的麵子上,不給你足夠好處,你這頭懶驢能認真拉磨?」

驢?

你要是這麼說,那我不好否認。

孟語的語氣認真起來:「你覺得星雪是一傢什麼公司?就是你還冇來之前,你對星雪的印象是什麼?」

陸欽略一思忖,道:

「影視公司!出過很多經典電影,也有不少伴隨我長大的電視劇。」

「你看,這就是問題所在,星雪在音樂領域就是個純粹的新兵,知道星雪的人,冇人會把它當成和音樂有關的公司。」

孟語有些無奈:「羅總……嗯,就是羅星雪父親,星雪娛樂的創始人,集團董事長,旗下有很多產業,影視隻是其中一塊版圖。」

「他把公司交給女兒之前,主要也是幾個副總在打理,現在這家公司,完全由星雪,咱們的美少女總裁負責。」

「星雪從小就喜歡聽歌,她那種家庭出身的孩子,賺錢從來不是第一目的,隻要公司不虧錢,她就很開心。咱們公司的工資,上到管理層,下到保安、保潔,都是業內最高。」

「前幾年她剛接手時,無論公司內部,還是外麵,都有許多質疑聲音。尤其增設音樂板塊這件事,一眾高管、小股東們,幾乎都是反對的。所以她找到我和許老師,說賺多賺少不重要,賠點也冇事。」

「隻要能在音樂領域將『星雪』品牌成功推廣出去,幾年內打造出兩個一線歌手,就算贏了!」

「許老師在樂壇雖然地位很高,也捧紅過很多人,但他的風格,並不適合當下主流年輕群體。張璐就是他弟子,發展路線也不是純流行的風格。」

「隻要你有能力捧紅身上打著星雪標籤的歌手,你和星雪就是雙贏!」

聽完這番話,陸欽終於明白,為啥孟語會在覺得他是個人才之後,頂著那麼大壓力,被人說瘋了、胡搞亂搞,也要給他和許老師一樣的待遇。

「公主」想要證明自己,孟語這個「陪公主讀書」的總監,也想通過這種不計成本的方式,將星雪音樂的品牌打造出來。

而他不過是適逢其會,正好趕上。

成為這兩個女人棋盤上那顆重要的棋子。

……

秦建騎著一輛有點破的二八大槓,一路風馳電掣回到自己租住的地方,把車鎖好,一頭紮進房東開的小超市。

走到收銀台,抄起電話座機,將一串爛熟於心的號碼撥了過去。

那是葉嵐支教鄉裡唯一一部電話,在學校旁邊的鄉政府。

電話很快被人接起,帶著濃濃方言的聲音傳來:「你好,請問找哪位?」

秦建一張嘴,居然也是那邊的方言:「麻煩您幫我叫一下旁邊小學的葉嵐老師,我是她家人。」

「哦,您十五分鐘後再打過來。」那邊聽是找葉老師,態度很客氣。

電話掛斷。

今年六十出頭,穿著大背心,手裡拿著個蒲扇坐在門口馬紮上的房東大爺扭頭調侃似的問了句:

「一身喜氣,這是遇到啥好事兒了?」

秦建嘿嘿一笑:「大爺,我簽公司了。」

「唱歌的公司?」

「對。」

「呦,那了不得,是不是要不了多久,就能當大明星,在電視上看見你了?」

房東大爺不聽流行歌,不清楚這個鬍子拉碴的青年曾經是個挺火的歌手,此刻滿是為他高興的語氣。

「哈哈,哪那麼容易成大明星?」

和房東大爺扯了會淡,眼看著到了十五分鐘,秦建迫不及待地再次撥過去,這次接聽電話的聲音柔和甜美,標準的普通話——

「你好。」

「嵐兒,是我,我簽約星雪了!一個非常厲害的音樂人願意為我量身打造歌曲!」

「真的嗎?陽光那邊……」

「不用管他們,星雪的背景不怕他們,我很快就能好起來!」

「嗯,我信你。」

「那你……」

「我還有兩個月,其實現在也能走,但我得把新來的老師帶出來,她還不太習慣。兩個月之後,我就去找你。無論你怎麼樣,我們都直接去領證,我和我爸媽也說完了,他們說讓我自己拿主意。」

「嵐兒……」

「嗯。」

「我會讓你過上好日子的!」

「冇事,我就算不唱歌,當個培訓班的音樂老師總冇問題。實在不行,去商場賣衣服也能養家。好啦,電話費太貴,不說了,你在那邊好好的,做事別衝動。等我。」

電話掛斷。

秦建還有些戀戀不捨地握著話筒,眼圈兒稍微有點紅。

聽起來,這就像是兩個相互支援、信任的戀人之間一次很尋常的溝通。

可實際上,這是今年過年後,兩人通的第一個電話,平時都是寫信。

不是不想唸對方,而是話費太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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