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
-
16
林佳起訴我利用網絡暴力侵害其名譽權,導致她被網暴,現在都不敢出門了,在親朋麵前也抬不起頭來。
要求我賠償精神損失並公開道歉。
離婚官司和名譽權官司一起壓來,讓我有點心力交瘁。
最終,因證據不足,無法認定最初視頻是我釋出的。
但法院認為事件確實對林佳造成了嚴重困擾,判令我連續三十天在某短視頻平台釋出道歉聲明。
於是我開始為期
30
天的任務打卡。
第一天:
「我田靜,今天是
2026
年
3
月
18
日星期三,我的身份證號碼
xxxxxxxxxxxx,在此鄭重向
xx
集團項目經理張啟先生,及
xxx
企業員工林佳女士道歉。我不該在你們偷情時前往捉姦,導致不雅視頻外流,致使二位身敗名裂,並遭到部分比較感性網友的網絡暴力,對二位生活造成極大困擾。」
「我承諾,將儘快與張啟先生解除婚姻關係,成全你們的郎情妾意,此後婚嫁自由,各不相乾。」
此視頻一發,瞬間引爆全網。
「我靠,哈哈哈哈哈,這是哪個天才律師想出來的處罰。」
「笑死了,老公出鬼
2 1,2 1
反過來告原配侵犯權益。」
「666,這男的是
xx
集團的?趕緊查查吧!」
「上梁不正下梁歪,這公司估計也夠嗆。」
「肯定的,畢竟物以類聚,人以群分啊。」
是啊,人以群分。
他的發小都是這樣的,他又能好到哪裡去呢?
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