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錄
我是王大力
書籍

第2020章 先去清心家看看

我是王大力 · 打錯了

見店老闆答應賣了,大力又把馬褂穿上,拿起自己換下來的褲子,掏錢買單。

他還特意把褲兜裡的錢包、手機、香菸都掏出來,揣進新衣服的口袋裡。

特別是錢包,千萬不能丟,錢包丟了,裡麵的「回」符就丟了。

回符一丟,就別想倒回去了,隻能永遠的生活在這個時代。

把錢包裝進新衣服的衣兜之前,大力還特意檢查了一下,確定那張「回程票」還在錢包夾層裡。

有了新衣服,舊衣服就該扔了,哪怕它們並不舊,但在這個時代裡,它們已經毫無用處了。

「老闆,我這套舊衣服,麻煩你幫忙扔掉。」大力一邊對著鏡子整理新衣服和帽子,一邊說道。

扔掉?

店老闆反應挺快的,「哦,好的客官,這是小事一樁。」

處理客人留下的舊衣服,是店家經常乾的一件事。

這個時代不比大力所在的那個時代,哪怕就是打滿了補丁的衣服,照樣是有價值的。

一般來說,顧客不會輕易就把自己不要的衣服扔掉,隻會讓店家幫忙賣掉,或者直接讓店家折錢給自己。

店家拿到顧客處理的舊衣服,一般都會掛在店裡賣掉,或者直接賣給做二手服裝的人。

大力留下的這套衣服雖然不好賣,但成色還很新啊,保不齊哪天會有老外或者某個想穿洋服的人會花錢買了它。

吃飽喝足,衣服也買好了,這下就該解決住的問題了。

離開成衣店之前,大力向店老闆打聽了一下,得知在秋雲縣裡租個小單間每個月最便宜都得一兩銀子左右。

要是地段好的,房子夠新的那種,一個月要二三兩銀子。

現在自己就隻剩下兩三百文錢,租房子住肯定是不可能的。

不能租房,那就隻能暫時住店。

先找個旅店住下來,再想辦法搞錢租房子。

要是搞到的錢多了,還可以去春滿院裡玩玩,再順便把柳如煙的錢還了。

離開服裝店之後,穿著正常衣服走在大街上的大力感覺舒服多了,不用再接受路人那怪異的目光,可以瀟灑自如的行走。

經過打聽之後,大力入住了一家普通旅館,檔次相當於莞城那些一百來塊錢住一晚的小賓館,這讓他花了七十多文錢。

開房住下,時間已經來到了下午的三點多。

躺在旅店的床上,大力心想,要怎麼樣才能搞到錢呢?

自己是穿越者,按理說要想搞錢並不難,可以利用自己的先知,做點商品一賣,很快就能成為秋雲首富甚至四川首富。

可那需要一個過程。

就算是寫穿越或者重生小說,要讓主角從一無所有到賺得第一桶金,起碼也要一百章左右。

一百章啊,再快也需要兩三個月。

自己才提前了十來天來到這裡,也就是說,要是在十來天之內,自己不能阻止清心姐的父母同房,計劃就失敗了。

今天是農曆二月二十,在三月初一之前,必須把這事做了。

按照牟大師的推算,再過三五天就是清心姐的老媽劉金蘭的排卵期。

三五天之後,到三月初一那幾天非常關鍵,一定不能讓他們在一起。

隻要錯過那幾天,清心姐的生日就會推後起碼一個月。

這樣一來,兩個人的八字就不會衝突,就能救了清心姐,兩個人就能繼續修煉,獲得理想的修煉效果。

要想快速的獲得錢財,最好的方法當然是偷或者搶。

當然,不能偷普通老百姓的錢財,也不能搶,那是弱勢群體。

再說普通老百姓也冇幾個錢。

那種粗暴的方式,隻能對付有錢人家或者當官的。

可是,自己人生地不熟的,怎麼知道哪家是有錢人家?

想來想去,大力決定先去清心家看看。

當然,主要目的不是為了搞錢,而是為了先瞭解一下他們家的情況。

比如說具體住在哪裡,他們家的環境是怎樣的,他爸媽有什麼樣的生活習慣等等。

知己知彼,才能百戰百勝嘛。

要是能再順手牽羊搞點錢花,也是可以的,反正清心姐家有錢。

三年清知府,十萬雪花銀,開玩笑,他們家冇錢,誰家有錢?

這麼一想之後,大力從床上一躍而起,走到樓下去。

現在是下午,這家樓下是餐館樓上是住宿的旅店,餐館裡已經冇人了,隻剩下掌櫃的坐在櫃檯裡打瞌睡。

「喂,掌櫃的!」大力敲了敲櫃檯。

掌櫃的是個四五十歲老頭,之所以說他是老頭,是他長得確實很顯老。

還有就是,在這個時代,四五十歲的男人已經被孩子們稱作爺爺了。

要是在大力所在的那個時代,這個年紀隻能被稱為「大哥」,比如成龍大哥,發哥,學友哥等。

關於掌櫃的隻有四十多歲,是大力剛來住店的時候打聽的,這裡就不贅述了,閒話少說。

掌櫃的被大力吵醒,慢悠悠的睜開眼睛,抬起頭來。

認得是剛入住的新客人,掌櫃的衝大力客氣的一笑,

「客官,何事?」

「我跟你打聽個事,知縣大人家住在哪裡你知道嗎?」

掌櫃的微微蹙眉,來他店裡吃飯住宿的,大多是小生意人,也有一些訪親拜友的,哪裡會有跟官家打交道的人。

說白了就是,住這種店的顧客,怎麼可能跟知縣大人有來往。

說實話,大力要不是手頭拮據,也不會住在這種地方。

「客官,你要告狀?」

「我告個屁的狀,你告訴我他家在哪裡就行了!」大力有些不耐煩起來。

掌櫃的徹底從睡意中清醒過來,上下看了看大力這身新衣服,又看看他那冇有辮子、戴了個黑禮帽的腦袋。

「知縣大人家,自然住在縣衙裡麵嘍,你找到了縣衙,就找到了他家。」

掌櫃的略帶輕蔑的說道,他搞不明白,像大力這樣的人,除了告狀,還能找知縣大人乾嘛。

「住縣衙裡麵?縣衙是他上班的地方,我說的是他家,他吃飯睡覺陪老婆孩子的地方。」

「也是在縣衙裡麵呀,知縣大人不住縣衙,難道住我們店裡啊?」掌櫃的說完笑了起來。

大力一想也對,他們這些當官的,一般都不會像普通老百姓那樣住在某個小區,

也不會像那些大公司老闆一樣買個別墅住半山腰裡。

他們住的地方,一般都叫這樣大院那樣大院的,還有守衛二十四小時站崗呢。

也怪自己當時冇仔細問清心姐,她也冇跟自己說清楚,隻說她家在城東。

「那,縣衙在哪裡呢?」

「城東,你沿著門口這條路,往東走半個時辰,不用問都知道了。」

「好的,謝謝。」

若章節內容顯示異常,請重新整理或切換到 手機版 / 電腦版 檢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