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15米深井埋屍案1
第10章 15米深井埋屍案1這是我見過最狠的埋屍案,為了隱藏罪惡,他竟專門打了一口15米的深井。
通過挖掘機11個日夜艱苦奮戰,被害者的屍首才得以重見天日。
……
2017年2月5日,連雲港灌南縣的派出所來了一位頭髮花白的老太太。
她走路有些踉蹌,眼睛紅腫,站在接警台前嘴唇哆嗦了好半天,才憋出一句話來:“我閨女……我閨女可能被人害了。”
民警連忙給她倒了杯水,讓她慢慢說。
老太太姓周,今年七十三歲,家住灌南縣李集鄉。她說自己的女兒王小紅,已經失蹤一年多了。
一年多?
民警的眉頭皺了起來。這個時間跨度,讓事情變得不太尋常。
“大娘,您說您女兒失蹤一年多,怎麼到現在才來報警?”
老太太的眼眶又紅了,聲音發顫:“我、我以為她隻是出去打工了,她以前也經常不回家的……可這一年多,她一個電話都沒給我打過,連過年都沒回來……我覺著不對勁啊……”
民警拿出一本詢問筆錄,開始詳細記錄。老太太斷斷續續地講著女兒的情況,言語間反覆提到一個數字——
七十萬。
七十萬拆遷款。
2014年,王小紅的丈夫名下有一棟老房子被政府徵用,補償款高達七十萬。那筆錢,成了改變所有人命運的導火索。
“我那女婿姓李,在蘇州打工,房子拆遷的時候他不在家。我閨女就把戶主改成了自己,把錢全拿走了。”老太太說著說著,眼淚又掉了下來,“拿了錢以後,她就走了,再也沒回來過……”
“走了?”民警追問,“走去哪裡?”
“不知道。”老太太搖頭,“她跟她男人感情不好,拿了錢就不想跟他過了。我以為她躲到外地去了,就一直等著她給我打電話……可這一等,就是一年多啊……”
民警把情況記錄下來,讓老太太先回去等訊息。
人失蹤一年多才報警,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就顯得有些反常。
按照老太太的說法,王小紅拿了七十萬拆遷款後離家出走。如果她真的還活著,為什麼不跟家裡聯絡?一個女人帶著一大筆錢,能消失得這麼徹底嗎?
還是說……她已經沒辦法聯絡家裡了?
……
調查工作很快展開。
民警首先找到了王小紅的兒子小李。小李二十齣頭,在灌南縣城打工,已經談了個物件,正打算買房子。
當民警問起他母親失蹤的事,小李的反應卻讓人有些意外。
“我媽沒事啊,她前段時間還給我發過微信呢。”
說著,他掏出手機,翻出一條聊天記錄給民警看。
訊息是2016年10月份發的,內容很簡單,大緻意思是:媽媽現在手頭沒錢了,但還有兩張欠條,你把欠條拿走,自己去要賬。
緊跟著這條訊息,就是兩張欠條的照片。欠條上寫著兩個人分別欠了王小紅多少錢,上麵有借款人的簽名和手印。
沒過幾天,小李果然收到了一個快遞包裹,裡麵正是那兩張欠條,還有一張王小紅的身份證。
“你看,我媽還活著呢,就是不想見我們。”小李說這話的時候,表情很平靜,看不出什麼悲傷。
但民警心裡卻泛起了嘀咕。
根據老太太的描述,王小紅是一個非常看重錢財的人。她不惜跟丈夫翻臉,私自改了戶主,把七十萬拆遷款全部據為己有。這樣一個女人,怎麼可能在自己還沒花完錢的情況下,主動把欠條和身份證都交給兒子?
這不是王小紅的做派。
除非……寄出這些東西的人,根本就不是王小紅本人。
這個念頭一旦冒出來,就再也按不下去了。
警方迅速調取了王小紅的銀行賬戶流水。
果然,事情正在朝著最壞的方向發展。
王小紅名下的一張銀行卡,在2015年12月之後,出現了異常的資金變動。卡裡的三十萬元存款,被分批轉入了另一個人的賬戶。
這個賬戶的主人,是一個叫曾強的男人,39歲,比王小紅小六歲。
曾強,灌南本地人,無正當職業,平日遊手好閒,還有個不小的毛病——好賭。
根據警方外圍調查,曾強和王小紅是在2014年的一場傳銷會上認識的。當時兩人都被拉進了同一個傳銷組織,在湖北武漢“學習”了一段時間。那期間,兩人發展成了情人關係。
“她跟她老公感情不好,在外麵也有人。”王小紅的親屬告訴民警,“她老公也在外麵有女人,兩個人各玩各的,但錢算得很清楚。”
2014年底,王小紅拿到七十萬拆遷款後,就跟丈夫徹底撕破了臉。她帶著錢離開了那個家,開始明目張膽地和曾強在一起。
這層關係,讓曾強有了充分的作案動機。
三十萬的轉賬記錄,更是直指一個可怕的事實——王小紅很可能已經兇多吉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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