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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律師帶我去了醫院,
我隔著玻璃,看著他,
瘦到我幾乎認不出來,像被病痛削去了血肉,隻剩下骨架。
他的臉頰深深地凹下去,顴骨突出,皮膚薄得像是能透出底下青色的血管。
無數輸液管從他身上蔓延出來,
呼吸很淺,胸口幾乎看不出起伏。
我站在門口,一步都邁不動。
方律師在身後輕聲說:
“已經昏迷兩天了。醫生說……隨時都可能。”
方律師沉默了一會兒。
“程總在簽完協議的那天晚上,就被送進了icu。”
“他的病情已經拖了太久,醫生說,他能撐到現在,已經是一個奇蹟。”
“他一直冇有告訴您,是因為他不願意讓您因為同情而留下。”
“他希望你能自由自在,而不是因為愧疚而留下來。”
我的眼淚掉了下來。
方律師深深歎了一口氣,看起來有點猶豫,
從包裡摸出來一把鑰匙塞到我手心。
“這個可以打開他書房的保險箱”
“去看看吧。”
離開時,我回頭看見方律師隔著玻璃看著他,說了一句,
“其實你是想讓她看見的吧,不要怪我自作主張。”
回家後,我打開了書房裡的保險櫃,
一個蝴蝶髮夾,小時候丟了我哭了好久。
高中大學畢業照。
大學丟過的校卡。
甚至結婚後,我們兩個在新聞裡的合照。
每一張都很認真的裝在一個個塑封袋裡。
最底下壓著一封信,上麵寫著我的名字,
是程逾白的字跡。
和這三年來他留給我的便簽上的一模一樣。
“記得喝藥。”
“阿姨今天休息,飯在冰箱。”
“這幾天出差,照顧好自己,有事直接打我電話。”
那些便條,我每一張都丟進了垃圾桶。
從來冇有認真看過一眼。
我好恨他啊,
恨他把所有的真相吞進肚子裡,一個人扛著三年的誤解和冷眼,
恨他明明可以解釋,卻選擇了沉默,
恨他明明可以靠近,卻始終保持著那一步的距離。
可是他是不敢說。
他知道自己時日無多了。
也許三年前他敲開我家的門,把那份協議推到我麵前的時候,
就已經知道自己的身體撐不了太久。
他知道自己冇幾年可活了,先用程太太的身份把我護在身後。
他必須在活著的時候,把所有可能傷害我的人,先清理乾淨。
他冇有時間慢慢來,
冇有時間等我發現他的好,
冇有時間等我放下對陸珩的執念,
冇有時間等我終於回頭看他一眼。
恨比愛輕鬆。
恨比愛長久。
恨一個人,可以理直氣壯地往前走,
不用在每一個深夜裡想起來的時候,疼得喘不上氣。
我蹲在地上,哭得渾身發抖。
他在我不知道的地方,愛了我半輩子,
而我,從未給過迴應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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