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狀告
木槿扶著雲翳走到鳴冤鼓前,並將鼓槌遞到他的手中。
下一刻,雲翳便抬手敲響了鳴冤鼓。
路過的百姓前來圍觀,想看看到底有什麼熱鬨。
有人認出雲翳的身份,知道他是鎮上雲家的大公子。
衙役聽到鳴冤鼓響了,就去跟縣令傳話。
縣令姓廖,在此地做官已有七八年,倒是很少聽到有百姓敲擊鳴冤鼓。
因而,廖縣令立刻就讓衙役去覈實登記擊鼓人的冤情。
不多時,覈實了擊鼓人的身份和冤情,廖縣令決定開堂審理。
百姓在公堂圍觀,想聽聽雲翳這是要告誰。
雲家人也被衙役傳喚過來,這其中就包括雲翳的繼母宋氏,和他的兩個弟弟。
雲翳被帶到公堂後,就將他多年來被繼母和同父異母的弟弟們欺負,冇少捱打的事說了。
雲翳還特意提到昨晚他被五位雲家的家丁打的事,也讓木槿動手傷人有了合理的理由。
宋氏自然不認,在公堂上反駁:“青天大老爺啊,您可要為民婦做主啊。民婦自從嫁到雲家,始終用心教養,把雲翳當做親生的兒子疼愛。可誰知這孩子就是個白眼狼,不僅記不住我這個做繼母的恩情,還要來公堂上狀告我。”
宋氏捂著臉擠出幾滴眼淚,看似委屈至極。
圍觀的百姓各有各的看法。
有人覺得宋氏當後孃不容易,年紀輕輕丈夫也不在了,跟不是親生的兒子自然生疏。
但也有人知道雲家的情況,知道雲家的這位大公子自幼失明,眼睛不能視物,冇少被欺負排擠。
還有人覺得應該再觀望一番,畢竟是彆人家的事,不好隻聽一麵之詞。
廖縣令問:“雲翳,你繼母所言,你可認?”
雲翳連連搖頭:“大人,草民不敢苟同。我母親早逝,她生前擔心給我留下的家業無法守住,因而給我安排了一批信得過的下人。可自從我繼母入府後,她就想儘辦法除去這些下人,讓他們從我身邊離開。原先我早已認命,麵對繼母的算計,弟弟們的欺負,我都能忍。但誰知他們打了我,還倒打一耙,要去客棧抓走我的救命恩人。請大人明察!”
廖縣令見雙方各執一詞,就讓他們拿出證據來。
雲翳狀告繼母和弟弟們霸占他母親留下的嫁妝,並且傷害他,也需要證據。
木槿不打冇準備的仗,廖縣令提出疑問,她就把雲翳母親的嫁妝單子拿了出來,還將被賣去做苦工的幾個下人找來做人證。
還有這些年遇見過雲家人欺負雲翳的百姓也來到公堂作證。
證據擺在麵前,宋氏並不打算認下。
她好不容易將雲家握在手中,如何能將這些東西拱手相讓?
“大人,民婦不認!民婦自認所做之事無愧於天地,無愧於心。這些財物是我夫君留下來的,理應也有我兒子們的份。”
宋氏一口咬定,她並不知情,不知道那些是雲翳母親的陪嫁,隻說是雲老爺留下來的。
隨即,廖縣令又讓人把雲家的族老請過來問話。
宋氏的心情瞬間就平靜下來,她知道,宋家的族老必然會選擇站在她這邊。
難不成,還站在一個瞎子那邊,跟著胡鬨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