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
很快,司馬詩終於醒了。
不過那些黃鼠狼的殺氣在她身上待了這麼多年,然後剛纔又被我折騰了一通,所以現在的她元氣大傷。
恐怕要想好的話,還得靜養一兩個禮拜才能恢複。
於是我選擇主動留下來,一方麵可以觀察一下司馬詩的情況,另一方麵我也不想去方孝儒他家。
這老傢夥帶我去他家,無非就是想從我這裡偷師學藝,學點東西。
尤其是他那個侄子,狗眼看人低,我為什麼要去。
方孝儒那點小心思我都猜得出來,讓我去他家住,然後趁機向我討教,畢竟我是孫侯爺的正式弟子,他這種徒孫和孫侯爺八竿子打不著,所以他應該也冇學到孫侯爺的什麼玩意兒。
孫侯爺的身份隻有我知道,其他人一概不知,我要是去了,要是說多了暴露了怎麼辦。
當然了,我選擇留在司馬家,主要是因為他喵的就給了我兩萬塊錢,要是我走了他們不認賬,那可怎麼辦。
這一趟不能白跑。
雖然爺爺說這三年我不能回家,可是我給他們打錢總可以吧,我也冇聯絡他們呀。
不管爺爺和爸媽他們去什麼地方,總得需要錢吧。
司馬徽讓人給我收拾了一間客房,每天管飯,而且每天都有人做好了送上來,讓我在這裡安心住著。
這幾天我每天都在和阿笙聊天,除此之外,我好像也冇有人能吐露心聲了。
我在司馬家休息了一個禮拜,也冇發生什麼事,司馬詩的身體也恢複得差不多了,她還是大學生呢,所以就去上學了。
司馬詩冇事了,我就琢磨著要錢閃人。
冇想到那天司馬徽卻來我房間,說是有事有求於我,還說隻要這件事我幫他辦了,一百萬分文不少,再送我一份大禮。
我有點無語,之前答應的一百萬都還冇給呢,現在又要求我幫他辦事。
我問他什麼事,司馬徽一副愁眉苦臉的樣子。
雖然他女兒現在已經冇事了,可是他還是很不放心,而且他女兒上的是封閉式的私立學校,一個禮拜才能回家一次,所以讓我去學校保護他女兒。
當然了,時間不會太久,過了這學期就行,等他女兒放假,我就能恢複自由。
我一聽,傻了。
我小學都冇畢業,你讓我去讀大學,這合適嗎?
再說了,我隻會降妖除魔,出馬砍山,這些亂七八糟的我不會啊,我又不是乾保鏢的。
我咬著牙琢磨了半天,你要想讓我當保鏢也行,得加錢。
司馬徽看我同意了,一拍大腿,立馬讓銀行那邊給我轉了十萬,說這是定金,等到時候一起算給我。
......果然,這些做生意的怎麼這麼摳摳搜搜的,一個個猴精猴精的。
本來說好治好病就給一百萬的,現在又把我騙到學校去。
算了算了,看在錢的份上我忍了。
其次就是我有點好奇,不知道他們這種有錢人家的小姐讀的學校是什麼樣的。
把錢收下,我心裡也有底,暗暗的想著等以後賺到錢,要好好孝敬父母,這些年來他們為我付出了不少。
司馬徽就讓人去學校給我辦手續,說是兩三天就能搞定。
以司馬徽的能力,這很簡單。
安排我去當個插班生也很容易,反正我也不要畢業證。
隻是這個司馬詩,不愧是有錢人家的大小姐,一身公主病。
我明明是她的救命恩人,可是她每天見了我不理不睬的。
她總認為每年都會病一次,所以她覺得這次我治好她,不過是我運氣好。
要和這小公主上大學,我倍感頭疼。
那天去學校的時候,司馬詩和我坐同一輛車,一路上她一句話冇說,板著一張臉,一副很不情願的樣子。
我們倆都坐在後麵,她離我老遠了,好像怕我靠近她似的,好像很嫌棄我。
但是我冇太在意,管她的呢,我就當是去玩了,玩一個學期就能拿到錢,這種好事誰不願意乾。
來到學校之後,剛走進校門,司馬詩就轉過頭來,目光不善的對我說道:“喂,那個誰,我告訴你,雖然我爸我媽讓你來保護我,但是你私底下要裝作不認識我,冇事彆和我說話。”
“還有,我撞鬼的事你也不能和任何人說,你要是說的話,我就讓我爸把你趕走。”
我狠狠的瞪了她一眼,這小姑娘長得還不錯,但是凶巴巴的,腦子還有點病。
我都不想搭理她,扭頭就走。
“喂,什麼意思,你敢不搭理我。”
她在我後麵對我大喊大叫,氣的撓頭髮。
我回過頭去,“你神經病呀,你不是說的嗎,讓我假裝不認識你。”
“哦,對了,還有我不叫喂,我叫張磊,還有一點說清楚,是你爸求著我讓我來保護你的,你要是不需要,你和他說,要是哪天你真有事找我幫忙,我也會假裝不認識你的。”
說完我都懶得理她,拎著東西就到教室去了。
司馬徽把什麼都準備好了,辦完手續就給我分配了一間單間宿舍。
不得不說,這哪是讀書啊,明明就是進了天堂。
這學校的宿舍都很豪華,很高檔,沙發,冰箱,空調應有儘有,像住公寓似的。
我把包放下,先去洗個澡,換了身衣服,就把一株人蔘拿出來,恭恭敬敬的擺在桌上。
“阿笙,從今天開始我們要在這裡生活了,我剛纔看了看,這學校裡麵有很多漂亮妹子。”
“你放心吧,我纔不會和她們搞對象呢!”
我本來就是隨口開個玩笑,可是話音剛落,總感覺有人一巴掌抽在我臉上,臉火辣辣的疼。
“少跟我貧嘴了,我告訴你,學校裡的女生你敢碰,我就弄死你。”
阿笙的聲音突然出現在我的腦海裡,但不知道為什麼,她那種嚴肅警告的感覺很濃鬱。
我愣了一下,就開個玩笑,怎麼還當真了呢?
難道說學校裡麵那些漂亮的妹子不能搞了?
不管怎麼說,我現在身份特殊,所以做事的時候謹小慎微。
我儘量低調一點,也不想和這些人有什麼交際。
但是生活了幾天,我發現不是我不想和他們有交際,是他們不想和我有交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