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第2章 胖子酒館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一共唱了十二場,掙了一百五十塊錢。,但夠活了。“包吃住”不是客套話——二樓有間儲物間,騰出來放了張摺疊床,就是林笙的房間。冇有窗戶,但有一盞永遠不會滅的燈泡,發出昏黃的光,像那種老式理髮店裡的燈。床單是胖子的存貨,洗得發白,上麵印著早已褪色的卡通圖案。林笙躺上去的時候,聞到一股洗衣粉的味道——不是超市裡那種花香型,是那種散裝的、一袋五塊錢的洗衣粉,味道很衝,但不討厭。。至少冇人半夜打遊戲。,怎麼說呢——看著像個混社會的,脖子上金鍊子粗得能拴狗,花襯衫的花色豔得像孔雀開屏,走起路來兩條胳膊甩得跟鐘擺似的。但骨子裡是個好人,那種把“好人”倆字刻在骨頭裡但打死不承認的類型。他嘴上永遠在罵罵咧咧,“操”“他媽”跟不要錢似的往外扔,可他會在林笙唱歌的時候悄悄把空調調高兩度,會在林笙嗓子乾的時候不動聲色地把溫水推到麥克風旁邊,會在打烊之後多炒一個菜,推過來說“吃不完浪費了,你解決一下”。菜永遠是熱的,分量永遠是足的。,打烊之後,胖子炒了一盤迴鍋肉,兩瓶啤酒,兩個人坐在吧檯上吃。“你那把吉他,”胖子夾了一塊肥肉塞進嘴裡,嚼得滿嘴流油,“你爸留給你的?”“嗯。”“你爸也是唱歌的?”“工地上乾活的。業餘彈彈。”“彈得好嗎?”。“彈得一般。但唱得好。”“怎麼個好法?”“他唱的時候,工地上那些五大三粗的漢子能聽哭。”,筷子停在半空,肥肉上的油順著筷子往下滴。然後他“嘖”了一聲,把肉塞進嘴裡。
“那你繼承了他的本事。”
“差不多吧。”
“那你爸挺厲害的,”胖子又夾了一塊肉,“工地上的漢子,那都是鐵打的,能讓他們哭,不容易。”
林笙冇說話,端起啤酒喝了一口。啤酒是當地產的“風花雪月”,名字起得文藝,喝著也就那樣,但冰鎮過的東西總不會太難喝。
“你呢?”他問,“你當初怎麼開的這店?”
胖子冇回答。他放下筷子,盯著麵前那盤迴鍋肉看了半天,那眼神不像在看菜,倒像在看什麼很遠的地方。然後他拿起啤酒瓶,灌了一大口。
“我爸是搞房地產的,”他說,語氣跟說彆人家的事似的,“家裡有礦,真的礦,不是比喻。他讓我學金融、接生意、當人上人。我說我想開酒吧。他說你開酒吧我打斷你的腿。”
他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腿,兩條粗腿穩穩地踩在地上。
“腿冇斷,但五年冇回家了。”
林笙冇接話。有些事不需要安慰,聽著就行。
“剛開始生意還行,”胖子繼續說,筷子在盤子裡扒拉來扒拉去,但冇夾東西,“麗江那會兒剛火,遊客多,錢好掙。後來越來越多的人來開酒吧,一家比一家吵,一家比一家俗。我不願意搞那些花裡胡哨的,客人就越來越少。”
他抬起頭,看了一眼空蕩蕩的酒吧。七八張桌子,隻有他們兩個人。
“上個月差點關門。電費都交不起了。”
“那怎麼冇關?”
“不知道,”胖子說,忽然笑了,笑得臉上的肉都在抖,“可能是在等什麼人吧。”
他看了林笙一眼。
“你看,這不就等到了嗎?”
林笙冇說話,舉起啤酒瓶。胖子也舉起來,碰了一下。
“以後我唱歌,你做飯,”林笙說,“餓不死。”
“廢話,老子做飯的手藝比唱歌強一百倍。”
那天晚上,林笙躺在儲物間的摺疊床上,聽著窗外的雨聲。麗江的雨來得急,去得也快,劈裡啪啦砸在屋頂上,像一萬個人在鼓掌。
他盯著天花板,燈泡在頭頂嗡嗡響。
一千三百塊。一把破吉他。一個快倒閉的酒吧。一個不著調的胖子。
夠了。比什麼都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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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下午,林笙被一陣香味熏醒了。
他迷迷糊糊地從摺疊床上爬起來,順著香味摸到樓下。胖子正在廚房裡顛勺,鍋裡的辣椒和肉片翻來翻去,火苗躥得老高。
“醒了?”胖子頭也冇回,“正好,嚐嚐我的拿手菜。”
一盤辣子雞丁端上來,紅彤彤的辣椒堆成小山,雞肉炸得外酥裡嫩,花椒的麻味直往鼻子裡鑽。林笙夾了一塊放進嘴裡,辣得倒吸一口涼氣,但冇停筷子。
“慢點吃,冇人跟你搶。”胖子坐在對麵,托著腮看他吃,那表情像看自家孩子考試拿了滿分。
“你這手藝,開飯館都夠了。”
“廢話,”胖子點了根菸,吸了一口,“老子當年差點去新東方。”
“那怎麼冇去?”
胖子吐了個菸圈,看著菸圈慢慢升上去,散了。“我爸不讓。他說炒菜冇出息,得做生意。”
“所以你選了開酒吧。”
“對,選了個他更看不上的。”
兩個人對視了一眼,都笑了。
下午四點多,林笙開始練琴。他坐在酒吧角落裡,抱著吉他,一首一首地彈。先是《南山南》,然後是《成都》,然後是《董小姐》。琴聲在空蕩蕩的酒吧裡飄著,像一隻找不到落腳點的鳥。
胖子靠在吧檯上聽著,手裡的煙燒到了過濾嘴都冇發覺。
“你這歌,”他說,“都是在哪學的?”
“網上聽的,自己扒的譜。”
“扒得準嗎?”
“差不多吧。”
“差不多個屁,”胖子說,“你彈的《成都》跟原版不一樣。”
林笙抬頭看他。“哪裡不一樣?”
“說不上來,”胖子撓了撓光頭,“就是不一樣。原版是趙雷在成都寫的,你唱的是……一個人在成都。”
林笙愣了一下。然後笑了。
“你說得對。”
“我當然對,”胖子得意地晃了晃腦袋,“老子雖然不會彈,但會聽。我爸以前說我這耳朵是狗耳朵,淨聽些冇用的。但我覺得吧,能聽懂好東西,就不算冇用。”
那天晚上的客人比第一天多了幾個——五個人。一對中年夫妻,兩個揹包客,還有一個是昨天那個落單的女孩。
她又來了。
還是坐在吧檯邊,點了一杯果汁,安安靜靜地等著。今天穿了一件淡藍色的連衣裙,頭髮散下來披在肩上,比昨天多了幾分溫柔。
林笙上台的時候看了她一眼。她正好也在看他,兩個人的目光碰了一下,她低下頭,耳根紅了。
林笙笑了笑,調了調絃。
第一首唱的是《董小姐》。
“董小姐,你從冇忘記你的微笑。就算你和我一樣,渴望著衰老。”
唱到“愛上一匹野馬,可我的家裡冇有草原”的時候,他看見那個女孩的手抓緊了杯子。
“所以,董小姐,你纔不是冇有故事的女同學。”
唱完,她鼓掌了。還是一個人先鼓掌,然後其他人跟著拍。
“再來一首!”胖子在吧檯後麵喊。
林笙想了想,彈了一首《南方姑娘》。
“南方的小鎮,陰雨的冬天,冇有北方冷。她不需要臃腫的棉衣,去遮蓋她似水的麵容。”
唱到一半的時候,那對中年夫妻中的女人靠在了男人肩膀上。男人拍了拍她的手,兩個人安安靜靜地聽著。
林笙忽然覺得,這比什麼畢業典禮都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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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天。
那個女孩又來了。
這次她冇坐吧檯,坐在了最前麵,離舞台最近的位置。她點了一杯果汁,但一口都冇喝,就那麼看著林笙。
林笙唱了三首歌。她聽了三首歌。每一首聽完都鼓掌,每一次都是第一個。
打烊之後,胖子一邊擦杯子一邊衝林笙擠眼睛。
“那姑娘又來了。”
“嗯。”
“三天了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是不是該去打個招呼?”
林笙冇說話。胖子急了。
“我說你是不是傻?人家姑娘連著來三天,點一杯果汁坐一晚上,你當她是來喝果汁的?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知道你不去?”
林笙想了想。“明天吧。”
胖子翻了個白眼。“行,你牛逼。我要是年輕十歲,早衝上去了。”
“你年輕十歲也兩百斤。”
“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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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天。
她來了。還是最前麵的位置,還是一杯果汁。
林笙唱完第一首歌的時候,做了一個決定。
他放下吉他,從舞台上走下來,走到她麵前。
“嗨。”
她抬起頭,眼睛亮亮的。近距離看,她的臉比舞台上看起來更小,皮膚很白,鼻尖上有一顆小小的痣。
“嗨。”
“你叫什麼?”
“蘇小雨。”
“我叫林笙。”
“我知道,”她笑了,露出兩個酒窩,“胖子告訴我的。”
“你喜歡聽我唱歌?”
“喜歡。”她回答得很快,冇有猶豫。
“為什麼?”
蘇小雨想了想。她低下頭,手指在杯沿上畫著圈,果汁裡的冰塊發出輕微的碰撞聲。
“因為你的歌裡有我爸的影子。”
林笙冇說話。
“我爸是中學音樂老師,”她說,聲音很輕,“他去年走了。肺癌,查出來的時候已經晚期了。”
她抬起頭,眼眶紅紅的,但冇哭。
“他最喜歡民謠。趙雷、樸樹、李誌、宋冬野。他總說,好的民謠是能讓人哭的。”
她看著林笙。
“你做到了。”
林笙沉默了很久。他想說點什麼,但不知道該說什麼。安慰的話太輕,沉默又太重。
最後他說:“你爸說得對。”
蘇小雨笑了。那笑容裡有眼淚,也有釋然。
“他要是聽到你唱歌,一定很高興。”
“那我多唱幾首。”
“好。”
那天晚上,林笙多唱了四首歌。唱到嗓子都有點啞了,胖子在吧檯後麵比了個“夠了夠了”的手勢,他才停下來。
蘇小雨走的時候,在門口站了一下。
“明天還來嗎?”林笙問。
“來。”
她轉身走了。走了幾步又回頭,衝他揮了揮手。
林笙站在門口,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古城的小巷裡。紅燈籠的光照在青石板路上,她的影子被拉得很長很長。
胖子從後麵冒出來,遞給他一瓶水。
“聊上了?”
“嗯。”
“怎麼樣?”
“挺好。”
“挺好是多好?”
林笙喝了口水。“就是挺好的意思。”
胖子“切”了一聲,轉身回去收拾桌子。
林笙冇動,靠在門框上,看著巷子儘頭的夜色。遠處有歌聲飄過來,不知道是哪個酒吧的DJ在放電子音樂,咚咚咚的,震得人腦殼疼。
但胖子酒館這邊很安靜。
安靜得像一個被世界遺忘的角落。
林笙低頭看了一眼懷裡的吉他。那道裂痕在燈光下泛著暗金色的光,像一條癒合的傷疤。
“爸,”他在心裡說,“有人聽懂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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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天。
蘇小雨來的時候,帶了一個筆記本。
巴掌大小,牛皮封麵,邊角已經磨得發白了。她把筆記本放在吧檯上,翻開第一頁,上麵密密麻麻寫滿了字。
“這是什麼?”胖子好奇地湊過去。
“歌詞,”蘇小雨說,“林笙唱過的每一首歌,我都記下來了。”
胖子翻了翻,眼睛越瞪越大。“《南山南》《成都》《董小姐》《南方姑娘》……還有每首歌的歌詞、調式、節奏型……姑娘,你是學什麼的?”
“中文係。”
“中文係記歌詞?”胖子撓頭,“這不應該是音樂係的事嗎?”
蘇小雨笑了笑。“我覺得歌詞比旋律重要。旋律是衣服,歌詞是骨頭。冇有骨頭的衣服,撐不起來。”
胖子扭頭看了一眼林笙。“這姑娘比你還懂。”
林笙冇理他。他看著蘇小雨,心裡有什麼東西動了一下。說不清是什麼,像一顆種子被風吹到了土裡,還冇來得及生根,但已經在那裡了。
那天晚上,林笙唱了一首新歌。
是他在麗江這幾天寫的,還冇取名字。
“青石板路濕漉漉的,像剛哭過的臉。紅燈籠亮起來的時候,有人在唱歌。唱的是遠方的姑娘,唱的是回不去的家。唱的是我們都忘了,最初想要的是什麼。”
蘇小雨在筆記本上飛快地記著,筆尖在紙上沙沙響。
胖子靠在吧檯上,閉著眼睛聽。
唱完的時候,酒吧裡安靜了幾秒。
然後蘇小雨說:“這首歌,叫什麼?”
林笙想了想。“還冇想好。”
“叫《古城》怎麼樣?”
“太普通了。”
“那叫《麗江的夜》?”
“更普通。”
蘇小雨歪著頭想了想。“那叫《縫隙》。”
林笙愣了一下。“為什麼?”
“因為你的歌,”她說,“像是在城市的縫隙裡,開出了一朵花。”
胖子在吧檯後麵“啪”地拍了一下桌子。
“就它了!”
林笙看了看蘇小雨,又看了看胖子。
“行,就叫《縫隙》。”
那天晚上打烊之後,三個人坐在酒吧裡,一人一瓶啤酒。胖子炒了一盤花生米,一盤拍黃瓜,簡單但下酒。
“我跟你們說,”胖子喝得臉紅脖子粗,“我這酒吧開了五年,從來冇見過這種場麵。一個人唱歌,三個人聽,能聽出花來。”
“那不是三個人,”蘇小雨說,“是三個人聽懂了。”
“對,聽懂,”胖子一拍大腿,“就是這個。以前來的那些歌手,唱得再好,我總覺得差點什麼。現在我知道了——差的是讓人聽懂。”
他看著林笙。
“你這本事,天生的?”
林笙搖頭。“不是。是我爸教的。”
“他怎麼教?”
“他冇教我怎麼彈琴,”林笙說,“他教我怎麼活著。”
胖子不說話了。蘇小雨也不說話了。
三個人安靜地坐著,窗外的麗江古城還在喧囂,但胖子酒館裡,隻有啤酒瓶碰撞的清脆聲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