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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日索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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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審訊

七日索命 · 愛吃烤肉餅的劉明明

我開啟門,三個警察湧進來,迅速掃視房間。為首的中年警察掏出證件:“市局刑警隊,王勇。你是林默?”

“是我。”我把照片悄悄塞進口袋,“什麽事?”

王勇盯著我,眼神銳利:“你認識蘇晚嗎?”

“不認識。”我說得太快,自己都聽出不對勁。

“不認識?”王勇走進客廳,目光落在茶幾上——那枚戒指還在那兒,在燈光下泛著冷光。他戴上手套,小心地拿起來:“那這是什麽?”

“我外婆的遺物。”

“遺物?”王勇翻看戒指內側,眯起眼睛,“‘永恒’……蘇晚失蹤前訂製的對戒,內側就刻著這兩個字。男款我們一直沒找到。”

另外兩個警察開始檢查房間。一個走向浴室,我心髒猛地一緊。

“昨晚十一點到一點,你在哪裏?”王勇問。

“在家。”

“有人能證明嗎?”

“沒有。”我聽見浴室傳來掀瓷磚的聲音,“王警官,你們有搜查令嗎?”

王勇笑了笑:“我們接到匿名舉報,說你家裏藏有與蘇晚失蹤案相關的證據。緊急情況,可以先行搜查。”他舉起戒指,“比如這個。”

浴室裏的警察喊道:“王隊!有發現!”

王勇瞥我一眼,走向浴室。我跟過去,看見那塊被撬開的瓷磚,還有地上的鐵盒子。那個年輕警察正用鑷子夾起照片。

“這女人是蘇晚。”年輕警察把照片裝進證物袋,“背後有字——‘他殺了我,戒指是證據,林默救救我’。”他抬頭看我,眼神變了,“林默,這名字是你吧?”

“我不知道這是哪來的。”我聲音發幹,“我今天才發現這個洞。”

“今天才發現?”王勇接過證物袋,仔細看照片,“字跡鑒定需要時間,但光憑這張照片和戒指,就夠請你回局裏配合調查了。”他頓了頓,“順便問一句,你外婆叫什麽名字?什麽時候去世的?”

“李秀蘭,五年前。”

“戒指一直是你保管?”

“是。”

“那為什麽內側的刻字這麽新?”王勇把戒指舉到燈下,“磨損程度和刻痕深度,不像有五年的樣子。”

我愣住。

“帶走。”王勇揮揮手。

兩個警察一左一右架住我。快到門口時,王勇的手機響了。他接起來,聽了兩句,臉色沉下去:“什麽時候的事?……好,保護好現場,我們馬上到。”

結束通話電話,他盯著我:“蘇晚的遺骸找到了。就在這棟樓的地下室,水泥封在牆裏。”他湊近一步,壓低聲音,“發現遺骸的人說,是有人給他發了匿名資訊,告訴他具體位置。發信人用的是一次性郵箱,註冊ID是‘林默’。”

“不是我!”我掙了一下,“我今天一整天都在家!”

“那要看你有沒有不在場證明瞭。”王勇示意手下帶我走。

經過樓道時,我看見垃圾桶裏的紙箱不見了。下樓,警車停在樓下,紅藍燈光在夜色裏閃爍。幾個鄰居在遠處圍觀,指指點點。

上車前,我抬頭看了一眼四樓。403的窗戶後麵,好像站著個人影,長發,看不清臉。

車窗搖上,王勇坐在副駕駛,從後視鏡看我:“林默,我建議你配合。如果人真不是你殺的,那現在有另一個人想把罪名全扣你頭上。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麽嗎?”

“意味著什麽?”

“意味著凶手還在附近,而且盯上你了。”王勇點燃一支煙,“蘇晚的案子七年沒破,為什麽現在突然冒出這麽多證據?戒指,照片,遺骸——全擠在這兩天出現。太刻意了。”

“你覺得是栽贓?”

“我覺得有人急了。”王勇吐出一口煙,“但急什麽,我不知道。需要你來告訴我。”

警車駛出小區。我看著窗外飛速後退的街景,突然想起那行字:

七日之內,找到為什麽。

今天,是第三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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