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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比賽細則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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橋牌運動管理中心

體育比賽細則(2) · 張誌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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\"content\": \"國家體育總局橋牌運動管理中心為國家體育總局直屬事業單位,同時,又是中國橋牌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,並賦予其對橋牌運動項目的全麵管理的職能。\\n\\n一、橋牌運動管理中心的主要任務是:根據國家的體育方針政策,統一組織、指導全國橋牌運動項目的發展,推動項目的普及、提高,並通過開展必要的經營活動,為本運動項目的發展積累資金。\\n\\n二、 橋牌運動管理中心的具體職責:\\n\\n1.全麵負責本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,研究和製定項目的發展規劃、計劃和方針政策;\\n\\n2.負責和指導本項目優秀運動隊伍建設和後備人才的培養;\\n\\n3.研究製定並組織實施本項目的全國競賽製度、計劃、規則和裁判法,負責本項目全國競賽的管理,製定全國比賽規程,審定運動成績;\\n\\n4.組織本項目的科學技術研究,組織宣傳和出版刊物;\\n\\n5.開展國際交往和技術交流,提出本項目的國際活動計劃,組織實施參加國際競賽隊伍的組織、集訓和參賽事項。負責和指導在我國舉辦的國際比賽的審批和有關組織工作;\\n\\n6.積極開展與本項目有關的經營和服務活動,廣開經費來源渠道,增強自我發展的活力和後勁;\\n\\n7.搞好中國橋牌協會的組織建設,廣泛聯絡和團結社會各界人士,充分發揮協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;\\n\\n8.國家體育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。\\n\\n三、橋牌運動管理中心事業編製十五人。下設:辦公室、訓練競賽部、開發經營部等三個機構,中心領導乾部職數三人,各職能部門領導乾部職數控製在四人以內。\\n\\n四、橋牌運動管理中心在國家體育總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,有關訓練競賽、外事、財務、人事等工作分彆由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職能部門實行歸口管理。中心內部實行行政領導負責製。\\n\\n五、橋牌運動管理中心所需經費,按現行辦法實行差額補貼。中心要充分利用現有的人力和設施,以及橋牌運動項目的有利條件,積極開展經營創收與服務活動,廣開經費來源渠道,保證事業發展的需要。\\n\\n\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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