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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與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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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章 殘片

罪與骰 · 青舟青舟

許箏現在是一家廢品回收站的老闆。

這很符合他——三個月前他說\"我是路過打醬油的\",三個月後他說\"我就是個收破爛的\"。

但顧長河注意到,廢品站的牆上貼滿了報紙。不是隨便貼的,每一張都和礦難、土地**、安監局有關。有些是剪報,有些是全文列印,用紅筆畫了線、寫了批註。

\"你在查礦難案。\"顧長河說。

許箏正在把一捆紙箱搬上車,停了手,冇回頭。

“顧警官,我說過——我是個路過的。”

“你父親不是路過的。”

許箏的身體僵了一下。他把紙箱放下來,轉過身。他的頭髮已經不是黃的,染回了黑色,臉上的青澀褪去了大半——三個月內,他老了很多。

“你怎麼知道的?”

\"一個記者告訴我的。\"顧長河把沈默查到的資訊說了一遍——礦難、何勇的舉報、寄給許大鵬的報告。

許箏聽著,臉上的表情從驚訝變成沉重,最後變成一種顧長河很熟悉的情緒——三個月前在骰局裡,他見過很多次。

憤怒。

\"我父親收到過那封郵件。\"許箏說,“何勇寄的——他收到了。但他冇打開。”

“為什麼?”

\"因為他不敢。\"許箏的聲音沉下去,“他被礦長開除之後,礦上的人警告過他——如果敢亂說話,就弄死他全家。我母親嚇得差點帶我們搬家。他不敢打開那封郵件。他把信藏在了——”

“哪裡?”

許箏站起來,走進廢品站後麵的小屋。

過了一會兒,他拿著一個信封出來。

信封已經很舊了,邊角都磨破了。上麵有一個退回戳——地址寫的是許大鵬的老家地址,但許大鵬被開除後,礦上故意不把他的新地址告訴郵局。

信被退回了。

但不是退回給何勇。

信封上寫著幾個字,筆跡稚嫩,像是郵遞員寫的:

“收件人已搬走,退回寄件人。寄件人不詳,移交郵局積壓件倉庫。”

印章的日期是——三年前,礦難後第三天。

“郵局積壓件倉庫——”

\"三年了。\"許箏說,“如果冇有人去領,那封信現在還在那裡。”

市郵局的積壓件倉庫在城郊一棟灰樓的地下室。

顧長河和許箏站在門口,麵前的管理員是個戴老花鏡的大爺,翻著一本厚厚的登記冊。

\"三年前的積壓件?\"大爺抬起鏡片看了他們一眼,“你們知道我們一年積壓多少件嗎?三年不領的都銷燬了。”

“銷燬了?”

“對。去年年底清過一次倉。燒了。”

顧長河心裡沉了一下。

\"不過——\"大爺又翻了幾頁,“有一批當時退回來的掛號信冇有銷燬。因為上麵的政策說——掛號信得保留五年。”

“有多少?”

“幾萬封。”

幾萬封信,堆在地下室兩千平米的倉庫裡,冇有任何分類。

“什麼時候可以查?”

\"現在就可以。\"大爺摘了老花鏡,“你們自己找。”

接下來的六個小時,是顧長河這輩子最奇特的搜查經曆。

幾千個麻袋,每個麻袋裡裝著幾十封到上百封退回的掛號信。冇有索引,冇有日期排序,冇有發件人分類。隻有信封上模糊的郵戳,和積了三年灰的紙纖維。

許箏戴著一雙橡膠手套,一袋一袋地翻。

“顧警官,你說骰局的人——他們也在這裡麵嗎?”

“什麼意思?”

“三個月前我們被綁進去,骰局對每個人的背景摸得清清楚楚。如果他們調查過我父親,他們一定知道這封信。但他們冇提。”

“他們可能不知道。”

\"不。\"許箏把手從麻袋裡抽出來,“他們什麼都知道。但有些真相——他們不想直接告訴我們。他們想讓我們自己找。”

他翻出一封信,看地址不對,放回去。

\"骰局的人收手了嗎?\"許箏問。

\"冇有。\"顧長河說,“他們又出現了。”

“這次是合作還是殺人?”

“他們說——合作。”

許箏停了一下。

“你信嗎?”

\"半信半疑。\"顧長河說,“但他們給我發了證據——是真的。礦難現場的照片,王國安受賄的錄音。他們手裡有東西。”

“但他們不直接給你。”

\"對。\"顧長河想明白了,“他們給我線索,但讓我自己找。他們在測試我。”

“測試什麼?”

“測試我——是不是真的相信法律。”

許箏沉默了一下。

“那你找到答案了嗎?”

“還冇有。”

他們繼續翻。麻袋一個個被打開,信紙一股黴味,有些信封上的字已經被水浸模糊了。

第六個小時,許箏叫了出來。

“我找到了。”

顧長河走過去。

許箏手裡拿著一個黃色的牛皮紙信封,信封上寫著許大鵬的舊地址,寄件人一欄寫的是\"何勇,省安監局\"。

信封已經被拆過了——可能是許大鵬收到後拆的,也可能是郵局檢查時拆的。

裡麵是一本筆記本,巴掌大小,密密麻麻寫著字。顧長河翻開第一頁:

“6月1日。礦山通風係統檢查:主風井風機型號不符,排風量隻有標準的40%。檢查報告上卻寫了’合格’。簽字人:王國安。”

第二頁:

“6月3日。礦長李誌強在辦公室和王國安通電話,內容涉及50萬’過檢費’。我已錄音。但錄音在被髮現之前需要轉移。”

第三頁:

“6月5日。礦工王建國——不,我的工牌上寫的是王建國。宋明遠今天看了我的工牌,他起疑了。我要小心。但如果我出事了,這個本子就是證據。”

最後一頁,字跡潦草:

“他們發現我了。今天下午李誌強看我的眼神變了。我得把本子寄出去。礦上有一個家屬被開除過——許大鵬。他兒子叫許箏,報紙上說他是見義勇為的好人。我相信好人。我把本子寄給他。”

本子後麵夾著一張紙,是何勇畫的礦區結構圖。塌方前三天——誰在哪裡,設備位置,通風管道走向,全部標註清楚。

在最下方的備註欄裡,他用紅筆寫了一行字:

“如果礦難發生,塌方位置一定在主巷道第三段。那裡是唯一被王國安批準的’免檢區域’。因為——那裡埋著他受賄的證據。”

顧長河抬頭,看著許箏。

“找到了。”

“我們要做什麼?”

\"把證據交上去。\"顧長河說,“走法律程式。”

“你確定骰局的人不會插手?”

“不確定。”

許箏把信封攥在手裡。

“如果他們插手呢?”

顧長河沉默了一會兒。

“那就——攔在他們前麵。”

手機響了。

是沈默。

\"我查到了新線索。\"她的聲音很急促,“礦主李誌強——他今天下午被人綁走了。監控拍到一輛無牌麪包車,在礦區門口,直接把人拖上車。”

“什麼時候的事?”

“兩小時前。我已經在現場了。”

“誰乾的?”

\"不知道。\"沈默說,“但綁匪在現場留了一樣東西。”

“什麼?”

\"一顆骰子。\"沈默的聲音很輕,“十二麵骰子。朝上的那個麵——刻著’奪’。”

顧長河和許箏對視了一眼。

骰局出手了。

他們說合作,但他們也在行動。

\"他們要搶在我們前麵。\"許箏說,“他們要——審判。”

“不對。“顧長河說,”'奪’這個字——不是審判。”

“那是什麼?”

\"奪——是奪取。\"顧長河想起三個月前那個遊戲,“奪取關鍵證據。如果有人奪取了證據,案子就無法翻案。”

他明白了。

骰局不是要殺李誌強。

他們要從李誌強嘴裡——奪取東西。

但不是通過法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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