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霸淩
徐雁生被收養後,進了油院縣的學校。
那年她十歲,徐潔九歲,為了更好的照顧她。徐雁生多留了一級,跟徐潔同班。兩個女孩住在一間屋子裏,徐大誌以為一切都會好起來。他給徐雁生買了新衣服、新書包、新文具,讓她跟徐潔睡一張床,讓徐潔叫她姐姐。他以為隻要給她一個家,她就能慢慢好起來。
但問題不在家裏,在學校。
油院縣太小了。全鎮隻有一條主街,從東走到西用不了二十分鍾。所有人都認識所有人,誰家出了什麽事,不到半天就傳遍全鎮。徐雁生是個“外來”的孩子,沒有父親,母親死了,被一個警察收養了。這些標簽足夠讓一個十歲的孩子在校園裏抬不起頭。
而王秀蘭、李芳、張小梅,是欺負她最厲害的幾個。
徐大誌不是從徐雁生嘴裏知道這些事的。她一個字都沒說過。他從徐潔嘴裏知道的。
那天晚上,徐潔敲了他書房的門。她穿著那件粉紅色的睡衣,手裏抱著一個布娃娃,眼睛紅紅的,站在門口不敢進來。他放下手裏的檔案,叫她過來,她走過來,撲進他懷裏,哭了出來。
“爸,姐姐在學校裏被人欺負。”
他的心一沉。他把徐潔抱到腿上,問她怎麽回事。
徐潔說,王秀蘭她們罵姐姐是“野種”,罵她“沒爹的貨”,罵她“你媽是個破鞋”。她們把姐姐堵在廁所裏,扯她的頭發,往她書包裏塞垃圾。她們嘲笑她沒有父親,嘲笑她穿舊衣服,嘲笑她的一切。姐姐從來不還手,也不說話,就是低著頭,等她們走了纔出來。
“姐姐讓我不要告訴你。”徐潔抹著眼淚說,“她說你會擔心的。”
他問徐潔:“什麽時候開始的?”
“從開學就開始了。”
開學到現在,快兩個月了。他的養女被人欺負了兩個月,他一個字都不知道。
第二天,他去了學校。老師很客氣,給他倒了茶,聽他說完,笑了笑。“徐警官,小孩子打打鬧鬧,正常的。我們會注意的,您放心。”
他說不是打打鬧鬧,是霸淩。老師收了笑,說“我們學校沒有霸淩”。
他又去了那些孩子的家。王德貴坐在門檻上抽煙,聽他說完,把煙頭彈到地上。“徐警官,小孩子的事,大人摻和什麽?再說了,你家那個孩子,本來就是外麵來的,被欺負也正常。”李建國家的院子門都沒讓他進,隔著鐵門說“我女兒很乖的,不可能欺負人”。張福來最直接,說“你那個養女,她媽是什麽人全鎮都知道,被罵兩句怎麽了?”
他站在張福來家門口,聽著這些話,攥緊了拳頭,又鬆開。
他什麽都做不了。他是警察,但有些事情不是警察能解決的。
2004年,他申請調離。填申請表的時候,理由欄他寫了四個字:家庭原因。
走的那天,徐雁生坐在車後座,抱著一個舊書包,看著窗外。車子駛出油院縣的時候,她忽然說了一句話,聲音很輕,他差點沒聽見。
“爸,我們再也不回來了嗎?”
他說:“不回來了。”
她沒再說話。
現在那三個女孩死了。他的養女可能是凶手。